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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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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 1 什么是商标续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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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续展是商标有效期到期之前对该商标权利进行续费的过程称之为续展。根据《商标法》规定所有商标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商标权失效。商标所有人如果需要继续享有商标权必须进行续展操作延长商标有效期。每次续展将重新获得10年有效期,循环往复,理论上一个商标是可以无限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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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 1商标复审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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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迟延的,可以在期满前申请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许延期,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决定。
- 2商标复审需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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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申请人应认真填写申请书,特别是要填写充足的复审理由);
2、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
3、《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
4、商标图样(原图样10张);
5、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用以确定复审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
6、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
7、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商标,商品、服务及所填写的其它内容不能作任何改动。
问答
常见问题